笔记本,各各马上手到擒来。
男生一扫郁闷的奇摩子,仰天大笑:哈哈哈哈……啥?!这时,他手中的笔记本,发生了意外。
他眼睁睁地看着墨色的封面逐渐剥落,随着风吹漂蕩。
而形状也开始变化,长宽渐渐地缩小,厚度却增加。
转眼间,清新活泼的场景出现在封面上,海蓝色的底,几道白色海浪,在海浪的顶端,有着一只骑着海豚的莱西。
没错,灵犬莱西的莱西,口中还咬着一颗苹果。
苹果的笔电……少年喃喃自语地说道。
在他手中的笔记本,居然变成了一台十二寸的笔记型电脑。
************陈安诩,某间私立大学三年级的学生,长相普通,成绩普通,运动普通,不管怎幺看都是平凡人,但却有着不平凡的才能──好人性格。
俗话说的好,好人有三宝:司机。
请客。
修电脑。
这三项,都是陈安诩必备的标準才能,也是造成他二十年打光棍的原因。
不过,因为他具备这三项能力,他认识的正妹出奇地多。
回到简陋的小套房,他开始研究起那台奇特的笔记型电脑。
按下电源开关,漆黑的萤幕发出光亮,熟悉的开机画面……等等,这不是苹果的电脑吗?怎幺会出现xp的开机画面呢?哇!神机啊!开机用不到十秒。
看着光条在瞬间跑完,陈安诩期待着。
他很想知道,这台莫名其妙的主机到底隐藏着什幺玩意。
一个简单的淡灰色视窗,标準的工具列,洁白的页面,还有最底下的一排标点符号。
陈安诩傻了眼,又不死心地重开机好几遍。
最后,靠在椅子上无奈地说着:烂电脑!只有word。
忽然,陈安诩无意识一个回头,发现身后有个穿着一袭嫣红色旗袍的女子,让他忍不住放声尖叫:啊~~~~!啊~~~~色狼!后面那的穿旗袍的女子也跟叫道。
我不是色狼!陈安诩两手不停地交叉晃动,试图澄清自己的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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