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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靠,不要乱唱啦。」
我本来有点生气她假掰的样子,一听到她可爱的声音唱着言不及义的歌词,气都消了,「噗哧」
一声就笑了出来。
「我没记歌词。」
她倒不是故意装可爱,只是看着可爱的狗狗就情不自禁把思绪都转换成可爱模式吧。
于是我看着她露着粉红小裤裤唱歌,小狗们好像也颇喜欢这个女孩,在我和她身边跑来跑去。
「其实刚开始牠们也很怕我啦。」
我看到她好像有点失落的样子,她一定想不透为什么小狗只跟我亲近,我也不想让她难过,便老实说:「一开始我也是买狗罐头引诱牠们,小狗狗才靠近我的。」
「怎么买?」
李法难得眼睛好像发出光,我这才发现她的眼睛好大好漂亮!「就去7-11拿钱出来买啊。」
我摸摸身上的零用钱,这变态疯婆子不会没有钱吧。
「怎么跟店员讲?」
李法追问道。
「靠夭!就拿钱和罐头跟他结帐啊!」
难道她没买过东西?「怎么结帐?」
李法又接着问,眼裡的杀气愈来愈重,干,不会想要谋财害命吧,我不要成为历史上为了最少钱被姦杀的纯情少男。
「钱督过去就好了啦!」
我已经不知道该么解释。
「走,买一次给妳看!」
我拉起她的手腕,不敢碰到她的掌心,以免让她以为我对她图谋不轨。
随着我和她的脚踏车愈来愈接近便利商店,她的表情愈来愈柔和,不过我现在才发现,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是她装出来面对人群的!她放下心防面对小狗时的表情才是她真正的表情,是一种有点心事重重的无奈样子。
她果然没有自己进过便利商店买过东西,一直问我:「这不是民法上的买卖契约吗?虽然不是要式行为,不过这样会不会被当作无权占有啊?」
「…」
我知道这好像是国二上学期公民最后的章节,在讨论什么宪法、民法、刑法的内容,不过我从来都没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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